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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修订酒精饮料控制法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4/10/25 9:13:29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4年9月10日,立陶宛农业部发布2024-15914号公告,修订酒精饮料控制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生效。主要内容包括:

  (1)增加农民生产的传统酒精饮料定义;

  (2)允许生产乙醇浓度不超过18%vol.(啤酒-不超过9.5%)的自然发酵自制酒精饮料,但不得出售,只能供自己或家庭需要;

  (3)农民生产的传统酒精饮料应标有清晰可见的标签,标签需包含标签编号、生产者姓名、生产日期、成分和和浓度百分比等;

  (4)酒精产品仅允许获得产品许可的企业进行生产,许可证无限期颁发。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e-tar.lt/portal/lt/legalAct/a30edd406f4d11efa9a4c2046a78b308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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