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4日,欧盟委员会网站发布Ares(2024)6749146号咨询文件,拟修订(EU)2019/624关于动物屠宰前及宰后检验有关规定。意见征集反馈期2024年10月22日。主要内容部分如下:
(1)规定可在原产地进行宰前检查的具体物种标准和条件。包括:家禽、家牛、绵羊、山羊和猪等动物;为生产“鹅肝”而饲养的家禽和在原产地屠宰后没有去内脏的家禽,应将按照实施条例(EU)2020/2235附件IV第2章中规定的卫生证书随未去内脏的胴体一起送至分割厂;
(2)官方兽医进行宰后检查包括增加以下情况:感染牛分枝杆菌、山羊分枝杆菌和结核分枝杆菌的动物;未接种疫苗而未感染流产布鲁氏杆菌、羊型布鲁氏杆菌和猪型布鲁氏杆菌。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c.europa.eu/info/law/better-regulation/have-your-say/initiatives/14415-Amendment-of-ante-mortem-inspection-at-the-holding-of-provenance_en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