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5日,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欧盟委员会发布实施条例(EU)2024/347,修订(EC)1333/2008号法规,即关于酒精饮料食品类别名称和某些酒精饮料中添加剂的使用规定。主要修订内容为:
(1)术语和定义:如用按体积计算的酒精浓度代替术语酒精;
(2)类别名称:新增如葡萄酒和其他产品;烈酒;芳香葡萄酒产品;其他含酒精饮料(包括含酒精饮料与不含酒精饮料的混合物,以及以蒸馏酒精为基料、酒精浓度按体积计低于15%的其他含酒精饮料)等;
(3)在酒精饮料中,喹啉黄、日落黄、胭脂红等不应被授权用于“伏特加”中;
(4)该实施条例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第20天生效,具有完整的约束力,并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_202400374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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