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菲律宾《商业世界报》报道,菲税务局(BIR)最近发布备忘录称,若经济特区和工业园区的开发商、运营商以及房地产商专供于出口企业使用的面积超过其可出租或可销售面积的70%门槛,则注册出口企业有资格享受增值税零税率,且无需向BIR申请批准。
此外,菲税务局给经济特区设定了最低标准,例如铺设道路、电力系统、供水、排水系统、污水处理设施、污染控制系统以及出口业务所需的其他设施等硬件标准,以及具备高速电信网络、不间断电源供应、计算机安全系统等其他要求。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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