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6日,澳大利亚联邦公报网站发布了F2021L01615号公告,即《海关禁止进口条例》修正案。内容为制订胡椒科植物源性食品卡瓦(Kava,具体产品范围为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第2.6.3-3节中规定的食品)的进口要求,未获得海关许可证、非商业途径(如邮寄)等情形下,禁止进口该类食品;此外修正案还规定了进口许可证的申请、批准和撤销程序。
该修正案自2021年12月1日起生效。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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