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哈萨克斯坦通讯社努尔苏丹11月26日电,据哈萨克斯坦国民经济部发布消息,自2022年1月1日起,哈萨克斯坦《税法典》中关于向外国互联网公司征收增值税的条款将正式生效。所有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外国公司都必须缴纳税率为12%的增值税。该税种不涉及哈本国纳税人。
哈国民经济部副部长阿姆林表示,外国互联网公司缴纳增值税的程序非常简单,只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一份关于同意缴纳增值税的确认函,无需提供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将根据二级银行提供的外国互联网公司转账信息征税。为便于监管,将为每个外国互联网公司分配一个“帐号”(Merchant ID,MID),作为代表外国互联网公司的接收人信息,便于银行区分相应的支付和转账。
消息称,对外国互联网公司征收增值税是国际惯例。哈政府在研究该问题时,借鉴了欧洲国家和俄罗斯、白俄罗斯等国的经验。据哈国民经济部预测,对外国互联网公司征收增值税,每年可为国家财政带来20亿坚戈的收益。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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