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欧盟修订关于化妆品中甲醛释放剂标签的规定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1/11/22 11:10:14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1年10月14日,欧盟修订关于化妆品中甲醛释放剂标签的规定。

  甲醛释放成分(例如,吡唑酰脲,重氮酰脲,乙撑脲)可用作化妆品中的防腐剂,它们的作用是通过释放少量的甲醛来防止化妆品的微生物生长和腐败。(EC)1223/2009号条例附件五规定,如果甲醛浓度超过0.05%,所有含有甲醛或甲醛释放物质的成品必须贴上警告标签“含有甲醛”。为进一步保护对甲醛敏感的消费者,此次修订将甲醛释放剂的标签规定由原本的浓度0.05%降低到0.001%。

  通报评议截止日期自通报发布之日起60天。

  信息来源:tbtguide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扫二维码关注进出口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网站简介 | 帮助中心 | 网站建设 | 订购广告 | 网站律师 | 付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9438819 京ICP备12042581-2
进出口服务网(www.ciedata.com)版权所有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