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4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食药部第2020419号公告,即《食品及畜产品HACCP强制适用延期认证标准及程序》,主要内容如下:
(1)公告对象为在HACCP强制认证实行日期(2020.12.1)前,提出因设施设备无法满足要求,申请需要整改期限的食品制造加工厂和肉食加工厂;
(2)今年12月1日起将执行食品第4阶段和畜产品第2阶段HACCP强制认证;
(3)为满足强制认证要求,部分企业需要对设备设施等进行整改,对可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企业可延期1年时间认证(依据《食品及畜产品安全管理认证标准(食药部告示)》等4条第三款);
(4)延期程序为企业向韩国食品安全管理认证院提交HACCP延期认证申请,韩国食品安全管理认证院初步审核后向韩国食药部提交审核认定,最后由韩国食品安全管理认证院向企业通报结果。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mfds.go.kr/brd/m_76/view.do?seq=14783&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0&company_cd=&company_nm=&page=1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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