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2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于9月21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0年9月9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在官方公报发布第126/PMK.010/2020号条例,对进口果糖糖浆(Fructose Syrup)自2020年9月17日起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2020年9月17日~2021年9月16日为24%,2021年9月17日~2022年9月16日为22%,2022年9月17日~2023年9月16日为20%。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1702.60.20。进口自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涉案产品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
2019年11月13日,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果糖糖浆启动保障措施调查,调查期为2015年~2018年。2020年5月19日,印度尼西亚对进口涉案产品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
https://docsonline.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8IDN26S1.pdf&Open=True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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