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媒报道: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于3月28日发布了《健康功能食品相关法律实施令》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健康功能食品经营者缴纳的罚款在100万韩元以上时,若经营者难以一次性缴纳,为减轻经营者的负担,允许其延期或分期付款。本次修改征求意见至2019年5月7日。
另外,对于未履行设备整改命令的企业做出的征收罚款和行政处罚,可能存在重复处罚情况,因此,删除了征收罚款的相关规定。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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