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允许企业自行认证进口食品的产地来源和品质,并确认符合该国的食品安全规定。此前,所有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加工配料都要就品质和安全是否合规接受强制检验。
新规例取消约95%食品的检验要求,但某些产品在进口前仍须向卫生部登记,包括供36个月以下的儿童食用的药用保健食品、膳食补充剂和营养产品。
此外,海关当局仍有权对进口食品进行例行检查。然而,有关程序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而非先前规定的7天。同样,更深入技术检验的处理时间也从10个工作日缩短到7天。
信息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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