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228第1号通知,修订食品及添加剂规格标准。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根据“食品卫生法”(1947年第233号法令)第11条第1款的规定,对农药二氯酚靛酚(DCIP),农药苯硫磷,乙基多杀菌素、三磷酸,吡唑醚菌酯,吡啶甲基、pyribencarb、农兽药氟虫腈、fenquinotrione、噻嗪酮、ルチアセットメチル、甲醛设定了最大残留限量。
2.修订了食品中农药残留的检测部位。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食品中农药残留的检测部位做更改的自本通知日起6个月后生效,修订表中规定的残留限量加严的也在公布之日起6个月后生效,之前都可参照原限量执行。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mhlw.go.jp/file/06-Seisakujouhou-11130500-Shokuhinanzenbu/0000195542.pdf
信息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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