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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保鲜膜今起须标警示语

来源:http://ccn.mofcom.gov.cn | 时间:2009/12/1 13:30:08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GB10457-2009)新国标将于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新国标扩大了原材料范围,将食品用保鲜膜分为聚乙烯(PE)膜、聚氯乙烯(PVC)膜、聚偏二氯乙烯(PVDC)膜等类,并规定保鲜膜应标明净卷重量和“食品用”字样。PVC保鲜膜应标有“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炉加热”、“不得高温使用”等警示性语言等;其他类别的保鲜膜... 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等一批新标准将于今天实施。从今天开始,用于包装食品的保鲜膜将标示“食品用”字样,并将标示出“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炉加热”、“不得高温使用”等警示性语言。

  近日走访一些北京超市、批发市场时发现,超市内主要销售PE保鲜膜,有少量PVDC保鲜膜,且外包装上都有警示性标识。但在农贸批发市场,PVC保鲜膜占很大份额,虽有少部分PE保鲜膜销售,但大多没有标识。

  >>解读

  食品保鲜膜最好少用

  环保专家董金狮介绍,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保鲜膜,可分为聚乙烯(PE)膜、聚氯乙烯(PVC)膜和聚偏二氯乙烯(PVDC)保鲜膜。PVC膜透明度好,但内含较多增塑剂,不能包装含油脂的食品,不能放在微波炉中使用,否则可能导致癌症等病变;PE保鲜膜透明度差些,但可包装含油脂的食品,可在微波炉中使用;PVDC保鲜膜在PE的基础上还具有保香的功能。

  董金狮提醒,保鲜膜最好少用,有些保鲜膜含有的增塑剂会渗入食品中,威胁健康。

  (信息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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