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9月10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2011年4月份开始,中国土地一级开发必须采取企业主导模式,而不是以前的国资背景的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开发。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2.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2009年增长69.8%。而2009年财政部公布的全国土地出让金支出明细中显示,2009年土地开发成本大约占到土地出让总价款的60%左右。
目前企业主导的土地一级开发模式主要有工程总承包模式、利润分成模式和一二级土地开发联动模式等。其中工程总承包模式以北京市为代表,如北京市规定企业用自有资金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规定利润不超过土地开发成本的8%,这种模式由于利润率不高并不受开发企业的欢迎。
利润分成模式是目前最普遍的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后出让所得收益扣除开发成本部分,企业和政府采取分成的模式,分成比例大多采取企业70%政府30%,也有6:4或者5:5的。建发股份在厦门市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分成比例高达85%,也有部分企业与政府合作时采取工程总承包结合利润分成的模式。
一二级土地开发联动模式尽管利润更高,但投资更大,周期更长,风险更高。不过仍然有不少房地产公司会选择这种模式,除了追逐利润外,政府对二级房地产市场的严控也让更多房地产二级开发企业把目光转向土地一级开发市场。
表:国内部分上市公司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模式及投资利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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