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0日,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欧盟委员会发布实施条例(EU)2024/2640,修订某些产品中或产品表面1,4-二甲基萘(1,4-dimethylnaphthalene)、二氟乙酸(difluoroacetic acid)、氟吡菌酰胺(fluopyram)、氟吡呋喃酮(flupyradifurone)的最大残留限量。部分内容见下表。该条例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的第20天生效,自2025年4月30日起适用。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_202402640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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