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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对华新鲜或冷冻大蒜发起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4/11/8 8:48:26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4年10月3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4年第52号公告,应巴西国内协会Associação Nacional dos Produtores de AlhoANAPA于2024年6月4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或冷冻大蒜(葡萄牙语:alhos frescos ou refrigerados)发起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0703.20.10和0703.20.9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厂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https://www.gov.br/economia/pt-br/acesso-a-informacao/sei/usuario-externo-1)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alhosrev@mdic.gov.br

  1994年12月8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或冷冻大蒜发起反倾销调查。1996年1月17日,巴西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巴西先后三次分别于2001年1月9日、2006年12月14日和2012年11月9日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或冷冻大蒜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8年10月4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或冷冻大蒜进行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10月3日,巴西经济部发布第4.593号令,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大蒜或冷冻大蒜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0.78美元/千克。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www.in.gov.br/en/web/dou/-/circular-n-52-de-2-de-outubro-de-2024-588157181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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