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日,美国农业部发布大西洋无骨鳕鱼片和去壳野生虾产品标准。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
无骨大西洋鳕鱼片产品要挂冰衣并始终保存在-18℃以下温度 ;
加工无骨鳕鱼片的原料在-18℃或以下的温度保存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冷冻原料虾在-18℃或以下的温度下储存不超过18个月;
去皮野生虾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可以适当使用防腐剂(如磷酸盐)来保持水分和风味,不允许添加任何其他成分,添加成分必须在产品标签上标明;
所有产品均不得含有金属异物,需要检测不锈钢、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例如铅、铜和铝),HACCP计划方案应确定并描述探测设备、检测程序、灵敏度、设备验证频率和纠正措施程序;
牛奶、鸡蛋、鱼、甲壳类、贝类、坚果、小麦、花生、大豆和芝麻以及任何含有该食品成分的蛋白质(精炼油除外)为主要食品过敏原,过敏原声明格式。
产品可追溯性信息包括:生产批号和每批相应的生产日期、运输集装箱号、企业编号等。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ams.usda.gov/sites/default/files/media/Supplement512FishandFisheryProductsOctober2024.pdf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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