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6日,韩国食药部(MFDS)进口食品政策部发布修订《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公告通知。主要内容:
(1)为了将进口产品重新用作制造韩国产品的原材料,必须提交检验报告,但对于用于制造韩国自己产品的畜牧原料经过详细检查的情况下,将免于提交检验报告;
(2)进口食品等的人作为法律第7条第1款规定的优秀进口业所,需要满足每年对海外制造业所或海外车间的卫生管理状况进行1次以上的检查,且从该违反行为被揭发之日起的最近3年内,没有受到法律第29条规定的行政处分的经历,从该违规行为被揭发之日起的最近3年内,该优秀进口业所未受到法律第21条及第25条规定的不适当处分。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mfds.go.kr/brd/m_99/view.do?seq=48536&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
=0&company_cd=&company_nm=&page=1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