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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修订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细则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4/8/5 9:52:34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4年6月14日,韩国国家法律信息中心网站发布第1962号总理令,修订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
(1)修订部分术语。进口畜产品等卫生评价修改为进口畜产品、动物源性食品的卫生评价;“有效期”改为“食用日期”;
(2)国外直购食品进行检验分为,标签检查:对境外直购食品的标签及网上商城张贴的信息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含有不允许进口的原材料或配料;分析检测:采用物理、化学、微生物等方法检测直购国外食品是否含有禁止进境的原料、成分;
(3)国外直购食品现状调查分为:购买者的性别、年龄;购买频率、购买动机;产品类型和数量等;购买海外食品造成的损害、损害类型等;
(4)优秀进口食品企业、进口食品原料的企业或者进口精炼加工的食品、畜产品的原料 、调味品,以及不含水产品等的进口食品时,附有外国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并且在过去三年中平均每年五次或更多次进口记录,且未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进口食品,可以省略文件检查和现场检查。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law.go.kr/lsSc.do?menuId=1&subMenuId=23&tabMenuId=121&query=#Eundefined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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