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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更新蒸谷米的进口条件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4/8/8 13:25:21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4年6月28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更新蒸谷米的进口条件。主要内容:

  (1)这些条件适用于袋装和集装箱装的稻属。大米,包括糙米,以及任何其他在海上进行蒸干的品种;

  (2)不需要农业、渔业和林业部的进口许可证;

  (3)米饭必须煮至半熟。还必须在商业发票、制造商声明或商业产品标签上证明大米已煮熟;

  (4)种子必须不含活昆虫、土壤、疾病症状、污染种子、其他植物材料(叶、茎材料、果肉、豆荚材料等)、动物材料(动物粪便、羽毛等)和任何其他外来物质生物安全问题的污染;

  (5)其他种子和土壤的污染不得超过该部门种子污染物和容许限度标准中所列的容许限度;

  (6)种子必须装在干净的新袋子中,进口时仅供人类食用。不得直接用于牲畜饲料、播种或用于农业目的。

  更多详情参见:https://bicon.agriculture.gov.au/BiconWeb4.0/importConditions/Conditions/CasePathwaySection?evaluatableElementId=757111&Path=UNDEFINED&UserContext=External&evaluationStateId=b143ea51-c640-45d7-b3fb-157f348c15fe&caseElementPk=2209310&Hasalerts=False&HasChangeNotices=False&PathwayPk=1646&ConditionElementPK=2179177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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