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8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2024-8号公告(案件调查号23-2023-6),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板(Plywood)作出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3.30~27.21%(详见附表),措施实施以韩国企划财政部的征税公告为准。涉案产品为厚度大于等于6毫米、宽度小于等于200毫米、长度小于等于2000毫米的合成板,涉及韩国税号4412.31.4011、4412.31.4019、4412.31.4021、4412.31.4029、4412.31.5010、4412.31.5090、4412.31.6010、4412.31.6090、4412.31.7010、4412.31.7090、4412.33.4010、4412.33.4020、4412.33.5000、4412.33.6000、4412.33.7000、4412.34.4010、4412.34.4020、4412.34.5000、4412.34.6000、4412.34.7000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榫槽连接(Tongue and Groove)的矩形合成板。
2012年11月9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板进行反倾销调查。2013年12月1日,韩国正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此后,韩国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17年5月19日和2020年11月6日,两次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2023年7月3日,韩国对该案启动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附表:韩国对华合成板反倾销案第三次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征税表
(编译自:韩国贸易委员会)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www.ktc.go.kr/procFileDownload.do?invstg_mast_id=00000773&invstg_seq_no=0012&seq_no=0001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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