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6日,马来西亚通过WTO发布了G/TBT/N/MYS/120号通报,马来西亚卫生部拟修订《牛奶和奶制品法规》,并将其作为一个新的子法规列入《1985食品条例》。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修订第82条关于牛奶或生牛奶的定义和规格,即牛奶或生乳不得含有任何药物残留或添加的营养成分。
2、新增子法规第117(1B)条,即“新鲜”一词不得用于任何合成牛奶和合成牛奶包装上的标签。
上述通报的评议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5日。
原文:http://sps.gdtbt.org.cn/noteshow-435936.html
信息来源: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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