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日,立陶宛国家食品和兽医局发布第2024-020263号公告,批准出口到第三国的食品证书有关规定。自2024年2月15日生效。主要内容:
(1)范围:向第三国出口的食品,包括食品补充剂和特殊食品;
(2)术语和定义:食品、食品补充剂等;
(3)要求:证书应当包括食品经营者在申请食品、食品补充剂或者特殊食品时注明的食品,须向国家食品和兽医局服务部地区服务司证明在领土内开展食品加工处理活动等;
(4)暂停和撤销食品或食品补充剂和特定食品证书:经营者提供不正确或不充分的资料;食品经营者负责人要求中止的。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e-tar.lt/portal/lt/legalAct/20f64480c1d111eea5a28c81c82193a8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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