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8日,立陶宛发布2024/0004/EN号文件,拟修订农业来源乙醇生产技术法规,意见反馈期截至2024年4月9日。该修订调整了农业来源乙醇的概念,删除了酒精质量的三个指标(一般酸,干燥残留物和挥发性含氮碱),修改了其他定性指标的名称,明确了命令草案的适用范围(农业来源的乙醇,用于生产酒精饮料和含乙醇的食品)。主要内容如下:
(1)定义。包括酒精发酵酵母、发酵麦芽汁、工业酵母、葡萄汁等;
(2)原材料和生产用材料。包括主要淀粉原料、糖类、酵母营养剂、生物刺激剂、消泡剂、酶和酶制剂等;
(3)生产工艺和原料。包括原材料准备、制备用于琥珀酸化的淀粉原料、糖化、酵母制剂、麦芽汁发酵、酸面团的蒸馏和酒精的精馏。
更多详情参见:https://technical-regulation-information-system.ec.europa.eu/en/notification/25321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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