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日,欧盟发布条例(EU) 2024/20,不再续批活性物质精异丙甲草胺(S-metolachlor)。
根据附件中规定的条件,删除精异丙甲草胺在条例(EU) No 540/2011附件中Part A部分的相关条目;各成员国应在2024年4月23日前撤销对含有精异丙甲草胺的植保产品的授权,根据条例(EC) No 1107/2009第46条给予的宽限期最迟不超过2024年7月23日。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
信息来源:tbtguide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