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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将14种化学品列入有毒物质清单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3/2/17 9:13:13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2年12月22日,据化学观察报道,韩国在《有毒化学物质清单》(TCSL)中增加了14种物质,规定公司必须在2023年7月1日之前更新包装、标签或容器上的标记。新指定物质的制造商或进口商也必须在同一日期之前向环境部(MoE)提交其处理的物质的详细信息。被指定为有毒的化学品有:

  邻苯基苯酚和含有邻苯基苯酚2.5%或以上的混合物;

  萘和含萘25%及以上的混合物;

  n’-(3,4-二氯苯基)-n,n-二甲基和其含量2.5%及以上的混合物;

  氧化锌和其含量25%及以上的混合物;

  氧化铜和其含量1%及以上的混合物;

  硫酸铜和其含量1%及以上的混合物;

  二硫仑和其含量2.5%及以上的混合物;

  9,9-双(4-羟基苯基)芴和其含量25%及以上的混合物;

  n-(2-乙基己基)-n'-苯基-1,4-苯二胺和其含量25%及以上的混合物;

  4-甲氧基-N-苯基邻甲苯胺和其含量25%及以上的混合物;

  残余燃料油和其含量25%及以上的混合物;

  n、 n-二十八烷基四(五氟苯基)硼酸铵和其含量1%及以上的混合物;

  4-巯基苯酚和其含量25%及以上的混合物;

  1,4-二溴-2,5-双(三氟甲基)苯和其含量1%及以上的混合物。

  公司必须遵守这些要求和日期:

  2023年7月1日—提供有毒物质进口报告;

  2024年1月1日—符合有害物质处理标准;

  2025年1月1日—提交化学事故预防和管理计划;

  2025年1月1日—获得处理危险物质的许可证;和

  2027年1月1日—符合有害物质处理设施标准。

  信息来源:tbt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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