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7日,韩国国家法律信息中心发布公告,修订《农水产品质量管理法》执行令。主要内容如下:
(1)规定了原海洋水产部、水产质量认证公署负责制订出口或国内消费用水产品生产加工设施卫生管理标准和生产用水危害因素管理标准的通知权力,下放给国家水产品检查院,使水产品及加工产品的质量控制得到更专业、更高效的处理;
(2)水产品安全信息系统的建立和运营可以提供与水产品安全和质量有关的信息。
该修订2022年4月29日生效。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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