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Ref.Ares(2022)3269526号咨询文件,拟修订(EU)2019/627号法规(即供人类食用的动物源性食品官方控制实施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规定所有种类的非滤食性棘皮动物采收过程中均可以不区分生产区和中转区,此前该规定仅适用于海参;
(2)新增了对预冷冻水产品感官品质的检测方法;
(3)允许对用于生产鹅肝的禽类屠体进行宰后检验;
(4)允许屠宰场和分割厂在屠宰后暂缓去除家禽内脏。
该修订意见反馈期截至2022年5月25日。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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