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8日,越南工贸部发布2022年4月6日第640/QD-BCT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味精(MSG)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期中复审终裁,将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税调整为3,445,645~6,385,289越南盾/吨(详见附表),维持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反倾销税5,289,439越南盾/吨不变。本案涉及越南税号2922.42.20项下的产品。
2019年10月31日,越南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味精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0年7月22日,越南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20年7月23日起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3,529,958~6,385,289越南盾/吨反倾销税,对印尼涉案产品征收5,289,439越南盾/吨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2021年9月30日,越南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期中复审调查。
附表: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www.pvtm.gov.vn/default.aspx?page=news&do=detail&id=57b15833-1828-4732-b408-aa60aef09656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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