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中国商务部、界面新闻等2022年3月4日讯,2022年2月8日,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商务部发布《关于对2021年19号关于出口政策和规定的商务部部长级条例的第二次修订法案》,从2月15日起,所有毛棕榈油及其衍生产品的出口商都需要遵守国内市场义务(DMO)。
印尼政府DMO政策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对子公司杜库达产品的出口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申请出口许可证,争取尽快恢复正常出口。新加坡Kaleesuwari洲际公司交易及对冲策略主管格纳瑟卡表示,棕油供应不足的问题主要由劳工短缺和印尼限制出口造成,加上地缘政治风险升温等问题,令本来就走势强劲的棕油市场更上一层楼。同时,货柜调查商SGS发布的数据显示,2月1日至20日之间的棕油出口量上涨了31%;其中,欧洲与中国的棕油出口量分别上涨了99%和47%,但印度的棕油出口量却下跌了31%。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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