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6日,缅甸发布G/TBT/N/MMR/7号通报,公布植物油、食用油标签的指令草案。商务部在行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3条第(b)款赋予的权力时,发布关于企业家遵守植物油、食用油标签的指令如下:(a)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b)条,第18章中有关标识的规定自本法颁布之日起一年后的2020年3月16日起实施。(b)指令提到市场上某些食用油的种类被描述为植物油、食用油,而“植物油、食用油”的描述不是标签规定的商品类型。(c)因此,企业家必须遵守以下有关植物油、食用油标签的规定。
原文详见:http://www.hntbt.org.cn//tbtnscp/2022/223391201.html
信息来源:湖南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