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4日,美国食药局(FDA)宣布对《产品出口通报和记录保存要求》展开评议,评议截止日期为《要求》在联邦纪事上公布60天后。
该《要求》涉及出口人类用药品、生物产品、设备、兽药、食品、化妆品、烟草产品。出口未经批准的新药、生物产品、设备、兽药、食品、化妆品、烟草产品(不在美国销售)应符合出口目的国要求。出口商应向FDA通报其将出口未经批准的产品的意愿,而这些未经批准的产品是不能在美国销售、进入美国国内商业流通领域的。通报应说明出口产品详情(如产品名称、产品说明、出口目的国)以及通报地点。通报仅在首次出口时签发,以后向相同目的国或部分国家出口的相同产品不再需要向FDA通报。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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