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2日,美国通报可再生燃料标准年度计划(Renewable Fuel Standard (RFS) Program:RFS Annual Rules)。
通报号:G/TBT/N/USA/1816
内容简述:根据《清洁空气法》第211条,环境保护署(EPA)必须每年制定标准以实施全国适用的可再生燃料量目标。该行动建议修改2021年和2022年纤维素生物燃料、先进生物燃料和可再生燃料总量的法定数量目标,并制定2022年生物质柴油的数量目标。该行动还提议修改之前制定的2020年纤维素生物燃料、先进生物燃料和可再生燃料总量要求。此外,该行动还提出了上述所有生物燃料类别的2020、2021和2022年可再生燃料标准。该行动还建议解决2016年标准制定的规则问题,以及对可再生燃料标准(RFS)计划的几项监管变更,包括使用生物中间体生产合格可再生燃料的规定、受监管方的灵活性以及对现有法规的澄清。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2日
通报产品:可再生燃料标准计划,ICS编码:13.020(环境保护)、75.160(燃料)
通报理由:防止欺骗行为和消费者保护、环境保护
评议截止日期:2022年2月4日
链接到全文:https://docs.wto.org/imrd/directdoc.asp?DDFDocuments/t/G/TBTN21/USA1816.DOCX
咨询点地址:100 Bureau Drive MS 2100 Gaithersburg,MD 20899 USA,usatbtep@nist.gov+(1 301) 975 29 18
信息来源: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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