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1日,沙特阿拉伯食药局发布SFDA.FD2483/2021号公告,拟制定食品中反式脂肪酸的使用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1)指明了食用范围为适用于所有供人类食用的食品;
(2)禁止在食品中使用部分氢化油;
(3)如果食品中含有全氢化油,则食品中使用的油中反式脂肪含量不应超过产品总脂肪的2%;
(4)除另有规定外,食品中含有天然反式脂肪,反式脂肪含量不得超过食品总脂肪的5%;
(5)如果产品含有精炼油,食品中使用的油中反式脂肪含量不应超过产品总脂肪的2%;
(6)婴儿配方奶粉、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中反式脂肪的比例不应超过其总脂肪的3%;
(7)规定了反式脂肪酸的检测方法以及反式脂肪酸在标签中的标示要求。
该公告意见反馈期截至2021年12月21日。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