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4日,捷克农业和食品检验局发布《双重食品质量基本检验原则》指南。主要内容为:
1.双重食品是指两种食品组成相似、产品的特性相似或外观性相同,但产品质量存在差异化的食品;
2.该指南用于对双重食品质量的检验步骤:看品牌、外观、品名;看成分特性是否存在实质性差异等;
3.提供了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来判断包装的主要信息是否注意微小差异,食品的品牌和名称是否相同;
4.要求食品生产商对微小变化要在食品包装上显著注明信息点,要使用各种方式通知消费者有关实质性食品成分或特性的差异,不允许制造商为了适应消费者进行随意改动。
该指南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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