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日,土耳其农林水产部食品安全与控制总局发布公告,拟修订《兽医控制产品进口过程中需提交相关文件的程序和原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成分清单:进口商出具使用的原材料、辅助物质和添加剂的文件;
(2)标签或标签样张要求;
(3)大西洋蓝鳍金枪鱼(Thunnusthynnus)和太平洋蓝鳍金枪鱼(Thunnusorientalis)产品贸易时提交的国际文件;
(4)控制文件、原产地证书、兽医卫生证书、规格成分证明、受兽医控制的产品等的定义;
(5)控制文件阶段应提交的文件及其程序和原则;
(6)进口阶段应提交的文件及其程序和原则;
(7)过渡期规定。
在该公告生效之日之前,已签发单证产品的进口自该公告生效之日起45天内按照原要求进口有效。意见反馈期截至2021年9月3日。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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