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3日,欧亚经济联盟发布决议草案文件,拟修订酒类饮料的进口规定。
具体为联盟拟要求酒类饮料在入境申报时需随附产品符合《联盟酒精饮料安全技术法规》(即TREAEU047/2018号法规)的证明文件或类似材料(如产品检测报告)。草案附件列出了新规定涵盖的产品范围和编码,包括伏特加、朗姆酒、威士忌、啤酒、葡萄酒、果酒等HS编码第22章包含的所有酒类品种。
该草案意见反馈期截至2020年9月2日。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docs.eaeunion.org/pd/ru-ru/0125058/pd_13082020_doc.pdf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