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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发布未煮熟虾及虾产品的临时进口条件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0/6/22 12:06:47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0年5月14日,澳大科亚农业水利资源部发布《动物生物安全建议书2020-A03》,发布未煮熟虾及虾产品的临时进口条件。

  根据该建议书,进口未加工虾需要管控与迪澳虾肝肠胞虫(EHP)有关的生物安全风险,要求2020年7月1日起及之后抵达澳大利亚的未煮熟虾及虾产品必须经主管当局认证,以证明其已清除消化道和虾壳。产品将在到达澳大利亚后继续在原封下接受进口检查,如果产品不符合新的临时进口条件,则会被要求转口再出口或加工处理等。

  同时,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更新了供人类食用虾和虾肉的健康证书模板,要求新增“The uncooked prawns have been deveined (removal of the digestive tract to at least the last shell segment)”声明。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agriculture.gov.au/biosecurity/risk-analysis/memos/ba2020-a03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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