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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发布进口鱼类及其产品的检疫要求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0/6/22 12:06:18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0年5月18日,巴西发布G/SPS/N/BRA/1673号通报,发布进口鱼类及相关产品动物检疫要求。

  对于来自渔业捕捞的供人类食用的进口鱼类及相关产品(甲壳类和活体动物除外),产品必须随附由出口囯官方签发的葡萄牙语健康证书,并注明该产品不来自人工养殖且检查中未发现任何疾病或感染病变。

  对于来自人工养殖的供人类食用的鱼类及相关产品(包括新鲜、冷藏、冷冻或去内脏产品),同样需随附出口国官方签发的葡萄牙语健康证书,并注明该产品原料动物来自可进行疾病监测的人工养殖、原产国动物卫生法规完善、原料动物未显示疾病或寄生虫临床体征等信息。

  该要求已于2020年5月6日生效。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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