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公共卫生部14日最新消息:该部发布最新《食品生产用酶》,该法规规定食品生产用酶是特殊控制食品,必须先在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该法规还规定了产品定义、质量标准、进口或制造酶的要求和标签标识要求等,并以附表的形式规定了食品生产用酶的安全评估报告准则等。
泰国公共卫生部明确规定生产食品加工用酶的各经营单位及组织必须严格遵守公共卫生部制定的各项法规要求。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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