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3日,欧盟官方公报消息,欧盟委员会发布欧盟法规(EU)2019/973,修订条例(EC)No396/2005附件II和III中苯氧威(fenoxycarb)、双嘧苯甲酸(bispyribac)、苯酸苄铵酰铵(denatonium benzoate)、氟咯草酮(flurochloridone)、精喹禾灵(quizalofop-P-ethyl)、喹禾糠酯(quizalofop-P-tefuryl)、喔草酯(propaquizafop)、虫酰肼(tebufenozide)在蔬菜、坚果等多种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法规在官方公报发布起第20日生效,于2020年1月4日起适用。部分修订限量如下: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98532284031&uri=CELEX:32019R0973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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