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6日,土耳其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35号公告,对原产自中国、印度和越南的硫化橡胶传送带(土耳其语:Transmisyon Kolonlar?)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进口对土耳其的倾销和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故决定继续对中国、印度和越南硫化橡胶传送带征收3.15美元/公斤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4010.32.00.00.00、4010.34.00.00.00 60和4010.39.00.00.00。
2006年5月13日,土耳其对原产自中国、印度和越南的硫化橡胶传送带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7年3月31日,土耳其开始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13年3月15日,土耳其第一次延长上述国家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2018年3月2日,土耳其原经济部发布第2号公告,对原产自中国、印度和越南的硫化橡胶传送带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编译自:土耳其商务部官网)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
http://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18/10/20181016-10.htm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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