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18/1633号法规,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U)2015/2283号法规,授权将精制虾肽浓缩物(refined shrimp peptide concentrate)作为新食品投放市场,并修改欧盟委员会实施细则(EU)2017/2470。该物质最大使用限量为1200mg/天,且产品标签需标识产品中含有该成分。
本法规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20天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98532284031&uri=CELEX:32018R1633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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