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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将全面实行“医药品全部成分标识制度”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8/11/27 9:16:26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制药生物协会22日表示,从12月3日起,将全面实行在医药品容器、包装、附件中标明所有成分的“医药品全部成分标识制度”,同时禁止生产、销售、流通只标明现有主要有效成分的医药品。不仅如此,制造企业还应在企业网站上标明所有成分。“医药品全部成分标识制度”于去年12月开始实行,过渡期一年,今年12月起将全面实行该制度。

  信息来源: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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