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6日,泰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发布G/TBT/N/THA/513号通报,修订营养标签中关于钠含量标识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1)废除泰国卫生部第182号令第28条“有关六岁以上泰国人推荐的营养素清单”以及附录3有关内容以及1998年3月20日公布的BE 2541 (1998)公布的营养标签,并被以下规定所替代:
(2)任何食物在本通知日期前标识的营养标签,钠含量不符合上述推荐的每日钠摄入量,仍可售出,但不超过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两年。
(3)本通知自政府公报公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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