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9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指令(EU)No 2018/594,确定苯-1,2,4-三羧酸1,2-酐(偏苯三酸酐)(TMA)为高度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正式增至182项。
数据显示如果暴露时间延长,且不采取干预措施,偏苯三酸酐会对肺功能造成严重和永久性损害。同时偏苯三酸酐还应被列入RAECH法规第59(1)条中的候选物质清单,并且加以说明原因:呼吸致敏特性(第57条(f))-人类健康。
需履行义务:
制造商和出口商若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则需在物质纳入SVHC清单起六个月内向ECHA通报:
1.物质在物品中的含量超过1吨/年;
2.物质在物品中的重量百分比浓度大于0.1%。
在此提醒企业,及时关注SVHC相关物质内容更新,以从容应对法规变化。希科检测可为企业提供REACH法规咨询和SVHC物质检测等服务。
信息来源:瑞欧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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