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3日,欧盟官方公报正式发布指令2018/C 117/03,批准REACH法规附件XIV中重铬酸钠的使用授权申请。
重铬酸钠(CAS号:7789-12-0,10588-01-9,EC号:234-190-3)属1B类致癌物质、1B类致突变物质和1B类生殖毒性物质。
根据(EC)1907/2006号REACH法规第60(4)条,因重铬酸钠社会经济效益大于使用该物质对人类健康造成的风险,并且在日落之日之前没有适用于申请人的替代物质或技术,因此被授权其在工业生产咖啡、香草、香料和类似产品等冷冻干燥产品时,可作为氨吸收深冷系统中的缓蚀剂。审核期满日为2029年9月21日。
在此提醒各企业,及时关注REACH法规授权物质清单的更新,以便随时应对,并加强与专业的检测机构合作,有效防范后续风险。
信息来源:希科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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