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6日,台湾地区财政部关务署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镀锌、锌合金扁轧钢(Certain Flat-rolled SteelProducts, Plated or Coated with Zinc or Zinc-alloys)启动反补贴立案调查。本案涉及台湾地区税号72103000104、72103000202、72103000907、72104100003、72104900318、72104900327、72104900336、72104900416、72104900425、72104900434、72104900513、72104900522、72104900531、72104900611、72104900620、72104900639、72104900906、72106100115、72106100124、72106100133、72109090004、72122000006、72123000102、72123000200、72125090000、72259100005、72259200004、72259910005、72269910004及72269920002项下的产品。涉案企业包括江苏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钢板材有限公司、江阴宗承钢铁有限公司、福建凯景新型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等。本案补贴调查期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台湾地区经济部将于接到通知第二天起40天内作出产业损害初裁。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进行应诉登记并提交本案评述意见。
(编译自:台湾地区财政部关务署官网)
(文 璐编辑)
(潘晓君校对)
原文:
https://web.customs.gov.tw/News_Content.aspx?n=3655DD2CDA2ED6C1&sms=9FA66FA17135CFC2&s=3C743CC7D74D656A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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