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3日,韩国食药部发布第2018-72号公告,发布修订的《畜产品的标示标准》,内容包括:鸡蛋可追溯信息标示(产蛋日期、生产商名称等)、加工肉制品中使用的肉类含量标示、使用新食品成分原料(亚麻籽)标示每日摄入量等、解冻冷冻产品指标、合成香料等香料标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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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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