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11部行政法规、2件国务院文件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这2件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调整后,自贸试验区里哪些领域对外商投资say yes?哪些政策限制取消?
这些都允许: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投资设立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和航空货运仓储、地面服务、航空食品、停车场项目;放宽外商投资通用飞机维修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取消外商投资飞机维修承揽国际维修市场业务的义务要求。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提供服务。
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加油站建设、经营。
允许外商投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允许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注册的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境旅游业务(台湾地区除外)。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企业,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形式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外方持股比例放宽至51%。
允许外国投资者、台湾地区的投资者设立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为设有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省、直辖市提供服务。
这些都取消:
取消外商从事稻谷、小麦、玉米收购、批发的限制。
取消外商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以上的限制。
取消对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开业年限限制。
暂时停止实施外国投资者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的要求。
信息来源:驻马来西亚经商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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